一、 公务接待程序:
各部门提出接待申请,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批,归口管理部门(党委办公室或校长办公室)审核,各部门凭批准的审批单去执行接待任务。
二、建立接待台账:
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接待记录台账,包括来访单位、时间、公函、人员、就餐地点,陪餐人员,接待规格、标准、陪餐人员等信息,以备查。安排在校内接待的,由党委办公室或校长办公室安排,后勤管理部建立接待消费台账,包括接待时间、人数、菜单等。
三、结算要求:
各单位要及时结算,按照“谁申请、谁结算、谁报账”的原则进行,一般应在接待任务完成后一个月内结账,不得拖延。
四、财务报账要求:
按照《山西师范大学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的权限审批,提供税务发票、来访公函(短信、电话纪要)、公务接待审批单(含清单)办理财务报账手续、校内用餐接待的提供山西师范大学校内公务接待结算单。统一使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