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开始,根据财政支付进度的要求,需加快财务报销速度。为减少退单率,现就报销审核中频繁出现的问题予以提醒,请各位老师及时关注。
1.财务预约单据除小于A4纸1/4的票据需要粘贴外,其余票据无需粘贴,请使用夹子夹紧后装入文件袋中,勿使用曲别针,否则票据容易散落丢失。每一份报销单投递时都需要进行扫描,扫描后同一经办人报销的单据装入一个文件袋投递,经扫描的单据提供报销进度查询。具体票据粘贴方法可查询山西师范大学计财部网站财务信息化《推行凭证影像化票据粘贴演示视频》。
2.填制日常报销单时,一张报销单可选择多个项目及多个内容同时报销,请尽量把小金额单据合并填制,减少财务工作量。 3.对公转账报销和对校外人员发放劳务时,请务必核对对方账户银行信息(单位名称或姓名、开户行名称、行号、账号等)是否正确,避免因银行账户信息错误而导致出现无法成功支付。
4.对校内教职工转账报销时,因系统默认工商银行支付,请务必使用工商银行的个人工资卡。
5.报销用的增值税电子发票每一张均需签写经办人姓名,做出不重复报销的承诺。
6.自2022年1月1日起,购买固定资产全部使用计财部“网上报账系统-资产报销模块”进行报销,在资产模块中输入《山西师范大学入库验收使用三联单》右上角单据编号进行资产业务单检索,选取相应资产,明确经费支出,填制完成报销单。未使用资产报销模块将予以退单。
报销固定资产时,请务必核实项目是否有资本性支出额度,如无额度,请调整额度后报销。
购置固定资产国产设备时,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报销时需附发票联和抵扣联。
7.差旅费报销顺车及无住宿说明,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说明应清楚注明乘坐顺车或者无住宿的具体原因。
8.计算机使用的日常耗材等需办理材料或低值易耗品入库。
9.普通发票购买方信息只需填写单位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银行开户和地址及电话原则上不要求填写,若填写,必须使用下列正确的开票信息,否则视为废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信息需填写完整的开票信息。开票信息具体如下:
单位名称:山西师范大学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40000407970439U
地址及电话: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39号03512051213
开户行及账号:工行太原迎宾路支行0502122309025800388
开户行行号:102161000236
10.校内科研经费支出不得支出劳务费、协作费,咨询费的比例不得超过资助总经费的40%且发放只限于校外专家。
11.学校经费管理相关文件可在山西师范大学计财部网站-政策法规-学校财务制度栏目中查询。
报销业务咨询联系电话:0351-2051541 0351-2051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