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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报销温馨提示(一)

    [日期:2023-09-12]   来源:     作者:   编辑:yyh    点击:

    新学期开始,根据财政支付进度的要求,需加快财务报销速度。为减少退单率,现就报销审核中频繁出现的问题予以提醒,请各位老师及时关注。

    1.财务预约单据除小于A41/4的票据需要粘贴外,其余票据无需粘贴,请使用夹子夹紧后装入文件袋中,勿使用曲别针,否则票据容易散落丢失。每一份报销单投递时都需要进行扫描,扫描后同一经办人报销的单据装入一个文件袋投递,经扫描的单据提供报销进度查询。具体票据粘贴方法可查询山西师范大学计财部网站财务信息化《推行凭证影像化票据粘贴演示视频》。

    2.填制日常报销单时,一张报销单可选择多个项目及多个内容同时报销,请尽量把小金额单据合并填制,减少财务工作量。     3.对公转账报销和对校外人员发放劳务时,请务必核对对方账户银行信息(单位名称或姓名、开户行名称、行号、账号等)是否正确,避免因银行账户信息错误而导致出现无法成功支付。

    4.对校内教职工转账报销时,因系统默认工商银行支付,请务必使用工商银行的个人工资卡

    5.报销用的增值税电子发票每一张均需签写经办人姓名,做出不重复报销的承诺。

    6.202211日起,购买固定资产全部使用计财部“网上报账系统-资产报销模块”进行报销,在资产模块中输入《山西师范大学入库验收使用三联单》右上角单据编号进行资产业务单检索,选取相应资产,明确经费支出,填制完成报销单。未使用资产报销模块将予以退单。

    报销固定资产时,请务必核实项目否有资本性支出额度如无额度,请调整额度后报销。

    购置固定资产国产设备时,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报销时需附发票联和抵扣联

        7.差旅费报销顺车及无住宿说明,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说明应清楚注明乘坐顺车或者无住宿的具体原因

    8.计算机使用的日常耗材等需办理材料或低值易耗品入库。

    9.普通发票购买方信息只需填写单位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银行开户和地址及电话原则上不要求填写,若填写,必须使用下列正确的开票信息,否则视为废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信息需填写完整的开票信息开票信息具体如下:

    单位名称:山西师范大学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40000407970439U

    地址及电话: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3903512051213

    开户行及账号:工行太原迎宾路支行0502122309025800388

    开户行行号:102161000236

    10.校内科研经费支出不得支出劳务费、协作费,咨询费的比例不得超过资助总经费的40%且发放只限于校外专家

    11.学校经费管理相关文件可在山西师范大学计财部网站-政策法规-学校财务制度栏目中查询。


    报销业务咨询联系电话:0351-2051541 0351-2051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