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201 | 办公费 | 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 日常办公用品 | 日常办公用品采购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及明细; 3.如涉及政府采购或校级采购,需附成交结果公告及合同。 | 1.采购办公用品需在发票上注明采购明细,未在发票上注明采购明细的,提供税务系统开具的清单; 2.委托政府采购中心或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招标采购的,提供相关招标结果公告及采购合同;校级统一采购或校级小额采购的,提供成交结果公告及采购合同;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的,提供《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3.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书报杂志费 | 期刊、杂志、书报等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及明细;
3.如涉及政府采购或校级采购,需附成交结果公告及合同。 | 1.采购书报杂志需在发票上注明采购明细,未在发票上注明采购明细的,提供税务系统开具的清单; 2.委托政府采购中心或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招标采购的,提供相关招标结果公告及采购合同;校级统一采购或校级小额采购的,提供成交结果公告及采购合同;
3.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日常耗材费 | 计算机配套产品、材料、低值易耗品采购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及明细;
3.如涉及政府采购或校级采购,需附成交结果公告及合同。 | 1.采购日常耗材需在发票上注明采购明细,未在发票上注明采购明细的,提供税务系统开具的清单; 2.购买日常耗材,需提供材料验收单或低值耐用品入库单;
3.复印纸为山西省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内规定采购品类,需通过政府采购渠道采购; 4.委托政府采购中心或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招标采购的,提供相关招标结果公告及采购合同;校级统一采购或校级小额采购的,提供成交结果公告及采购合同;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的,提供《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5.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附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冲扩费 | 照片冲洗、扩印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及明细。 | 1.报销冲扩服务费需在发票上注明费用明细,未在发票上注明费用明细的,提供税务系统开具的清单;
2.单次1万元以上大额支出需附事项、用途说明;
3.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办公会员费 | WPS、网盘等办公软件会员费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办公软件会员介绍及订单详情;
3.税务发票及明细。 | 1.报销办公会员费需在发票上注明何种软件会员及使用期限,特殊软件会员需注明软件具体用途; 2.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其他 | 检索费、查重查新费、润色费、翻译费等办公费用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及明细。 | 1.报销检索费、查重查新费、润色费、翻译费等办公服务需注明明细及费用标准; 2.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30202 | 印刷费 | 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 出版费 | 论文版面费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正式票据;
3.未出版的提供录稿通知,已出版的提供封面、目录(标明文章及作者)。 | 1.境外发表论文的,需提供录稿通知相关资料(需翻译论文名称、作者、金额、发表刊物等信息); 2.报销版面费的文章作者应为项目组成员;
3.境外发表论文由个人垫付汇款的,需提供汇款凭据,汇款凭据无汇率信息,提供付款当日的银行汇率查询结果;
4.境内发表论文由个人垫付的,提供汇款凭据;
5.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3.境外发表论文个人银行卡线下或线上汇款结算。 |
图书出版费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
3.出版合同或协议;
4.出版物上缴图书馆收藏承诺书。 | 1.境内出版专著由个人垫付汇款的,提供汇款凭据;
2.承诺书应包括以下内容:著作版权归属学校、出版书籍上缴图书馆收藏5本、本人所在部门和联系电话、承诺人签字。 3.出版费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需以学校名义签订正式合同; 4.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打印复印费 | 打印、复印、排版、装订等费用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及明细。 | 1.报销打印复印费,需在发票上注明打复印明细的,未在发票上注明明细的,提供税务系统开具的清单;
2.印刷费支出不得超过山西省《省直部门印刷费支出标准》;
3.单证印刷服务、票据印刷服务和其他印刷服务中的文件印刷服务、公文印刷服务、资料汇编印刷服务、信封印刷服务为山西省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内规定采购服务,需通过政府采购渠道采购;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的,提供《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4.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条幅版面制作费 | 文化墙、条幅、展板、KT板、版面设计等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及明细。 | 1.报销条幅版面费,需在发票上注明明细的,未在发票上注明明细的,提供税务系统开具的清单;
2.单次1万元以上大额支出需附事项、用途说明; 3.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其他印刷费 | 除上述提及以外的其他印刷费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及明细。 | 1.报销其他印刷费,需在发票上注明明细的,未在发票上注明明细的,提供税务系统开具的清单;
2.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30204 | 手续费 | 反映单位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 银行手续费 |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银行相关手续费业务单据。 | 1.使用公务卡或个人银行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其他手续费 | 除银行手续费外的其他手续费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相关手续费业务单据。 | 1.使用公务卡或个人银行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30205 | 水费 | 反映单位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 水费 |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供水公司出具的缴费通知单;
3.供水公司出具的发票。 | 1.报销水费,发票需注明用量、单价和计量期间等;
2.报销水费,报账单据需注明水费使用校区信息。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
污水处理费 |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供水公司出具的缴费通知单;
3.供水公司出具的正式发票。 | 1.报销污水处理费,发票需注明用量、单价和计量期间等;
2.报销污水处理费,报账单据需注明水费使用校区信息。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
其他 | 除水费、污水处理费外的其他相关费用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
3.费用明细及情况说明。 | 1.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30206 | 电费 | 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 电费 |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电力公司出具的缴费通知单; 3.电力公司出具的正式发票。 | 1.报销电费,发票需注明用量、单价和计量期间等;
2.报销电费,报账单据需注明水费使用校区信息。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
30207 | 邮电费 | 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网络通讯费等。 | 邮寄费 | 快递、邮寄费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 | 1.邮寄费用达到1000元以上的,提供明细清单;
2.毕业生档案邮寄、录取通知书等邮寄费需统一开发票并附明细;
3.使用公务卡或个人银行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通讯费 | 固定电话费、手机通讯费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 | 1.校外科研可以报销手机通讯费,公用经费只能报销办公电话费;
2.通讯费发票单位名称须为:山西师范大学;
3.使用公务卡或个人银行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网络费 | 宽带费、网络费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及明细;
3.网络接入服务需提供合同。 | 1.使用手机通讯费的形式而实质为宽带费,需出具网络费相关证明;
2.网络接入服务为山西省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内规定采购服务,需通过政府采购渠道采购;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的,提供《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3.使用公务卡或个人银行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其他 | 其他邮电费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
3.相关说明。 | 1.情况说明应注明用途、事项等内容;
2.使用公务卡或个人银行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30208 | 取暖费 | 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 | 热力费 | 单位负担的采暖费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集中供热协议;
3.热力公司出具的正式发票。 | 1.报销取暖费,发票需注明采暖面积、单价和采暖期间等; 2.报销取暖费,报账单据需注明取暖费校区信息。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
燃料费 | 单位取暖用的燃料费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燃料费情况说明; 3.税务发票。 | 1.燃料费情况说明需注明用途、校区和计量数据等。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其他 | 除单位负担的采暖费、燃料费外的其他取暖相关费用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情况说明;
3.税务发票。 | 1情况说明需注明用途、校区和计量数据等。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 学生公寓费 | 零星发生的学生公寓物业费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及明细。 | 1.委托政府采购中心或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招标采购的,提供相关招标结果公告及采购合同;校级统一采购或校级小额采购的,提供成交结果公告及采购合同;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的,提供《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2.报销摘要需注明费用归属地及内容;
3.使用公务卡或个人银行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绿化费 | 零星发生的绿化物业费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及明细。 | 1.委托政府采购中心或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招标采购的,提供相关招标结果公告及采购合同;校级统一采购或校级小额采购的,提供成交结果公告及采购合同;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的,提供《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2.报销摘要需注明费用归属地及内容; 3.使用公务卡或个人银行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清洁卫生费 | 零星发生的清洁卫生物业费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及明细。 | 1.委托政府采购中心或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招标采购的,提供相关招标结果公告及采购合同;校级统一采购或校级小额采购的,提供成交结果公告及采购合同;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的,提供《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2.报销摘要需注明费用归属地及内容;
3.使用公务卡或个人银行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物业外包费 | 外包的学生公寓、绿化、动力等物业管理费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及明细;
3.外包服务考核结果; 4.外包服务合同或协议。 | 1.委托政府采购中心或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招标采购的,提供相关招标结果公告及采购合同;
2.报销摘要需注明外包地点、服务时间及内容;
3.外包物业考核结果为经后勤管理部门确认的考核表,劳务派遣也需附考核表。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
燃气费 | 燃气及天然气费用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及明细。 | 1.报销摘要需注明费用归属地、计量期间及内容。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
其他 | 其他物业管理费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及明细;
3.相关说明。 | 1.报销摘要需注明费用归属地、计量期间及内容; 2.情况说明应注明用途、事项等内容;
3.使用公务卡或个人银行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30211 | 差旅费 | 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 教职工差旅费 | 教职工公务或科研差旅费 | 1.完成审批程序的差旅费报销单;
2.交通费票据;
3.住宿费税务发票;
4.参加会议或培训需提供文件或通知; 5.调研学术交流等,需提供学校公函、对方邀请函或详细的调研交流报告中的一项。 | 1.调研交流等报告应包含必要性、时间、地点、内容、调研或交流现场照片和调研结果; 2.差旅费不得使用现金支付;
3.差旅费具体规定参见学校相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特殊情况需提供相关说明; 4.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公务卡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住宿、机票、租车费)结算。 |
实习差旅费 | 与实习任务相关的差旅费 | 1.完成审批程序的差旅费报销单;
2.交通费票据;
3.住宿费税务发票;
4.实习经费预算表;
5.实习学生名单。 | 1.实习租车应选择学校招标的租车公司,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申请单》《汽车租赁服务结算单》;
2.学生见习活动需提供相关课程见习计划、经费预算、申请报告及学生名单;
3.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公务卡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住宿、机票、租车费)结算。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 专户资金 | 短期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三个月以内使用专户资金公务出国(境)的支出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邀请函或会议通知; 3.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审核表; 4.因公出国(境)费用结算单;
5.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国任务批件或港澳台办审批的任务批件; 6.护照首页、护照出入境记录页;
7.交通费、住宿费及其他有效票据(注册费、签证费、防疫费)等; 8.所去国家和地区的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 | 1.短期出国(境)是指三个月以内;
2.确需借款的,办理借款手续时提供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国任务批件或港澳台办审批的任务批件、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审核表;
3.个人国外汇款或兑换外币的,提供银行汇款凭证(如无注明外币汇率,提供付款当日银行汇率)或兑换水单;
4.购买出国(境)机票需在政府采购管理渠道购买,如无适合航班在其他渠道购买机票的,需提供政府采购管理网站价格对比或无相关机票的截图、机票、支付截图和登机牌;
5.报销资料重点信息需要中文翻译; 6.因公出国(境)需经外事部门备案审核;
7.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公务卡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长期出国(境)费用, 反映单位三个月及以上使用专户资金公务出国(境)的支出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邀请函;
3.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审核表;
4.长期公派留学人员出国审批表;
5.访学协议书或其它批复文件; 6.因公出国(境)费用结算单;
7.会议纪要; 8.护照首页、护照出入境记录页; 9.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标准复印件等; 10.国际处出具的说明。 | 1.长期出国(境)是指三个月以上; 2.确需借款的,办理借款手续时提供长期公派留学人员出国审批表、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审核表; 3.个人国外汇款或兑换外币的,提供银行汇款凭证(如无注明外币汇率,提供付款当日银行汇率)或兑换水单; 4.购买出国(境)机票需在政府采购管理渠道购买,如无适合航班在其他渠道购买机票的,需提供政府采购管理网站价格对比或无相关机票的截图、机票、支付截图和登机牌; 5.报销资料重点信息需要中文翻译;
6.因公出国(境)需经外事部门备案审核; 7.使用公务卡或个人银行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或个人银行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科研资金 | 短期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三个月以内使用科研资金公务出国(境)的支出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邀请函或会议通知; 3.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审核表;
4.因公出国(境)费用结算单; 5.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国任务批件或港澳台办审批的任务批件; 6.护照首页、护照出入境记录页; 7.交通费、住宿费及其他有效票据(注册费、签证费、防疫费)等; 8.所去国家和地区的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 | 1.短期出国(境)是指三个月以内;
2.确需借款的,办理借款手续时提供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国任务批件或港澳台办审批的任务批件、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审核表;
3.个人国外汇款或兑换外币的,提供银行汇款凭证(如无注明外币汇率,提供付款当日银行汇率)或兑换水单; 4.购买出国(境)机票需在政府采购管理渠道购买,如无适合航班在其他渠道购买机票的,需提供政府采购管理网站价格对比或无相关机票的截图、机票、支付截图和登机牌;
5.科研经费包括使用财政科研经费; 6.报销资料重点信息需要中文翻译;
7.因公出国(境)需经外事部门备案审核; 8.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公务卡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或个人银行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长期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三个月及以上使用科研资金公务出国(境)的支出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邀请函;
3.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审核表;
4.长期公派留学人员出国审批表;
5.访学协议书或其它批复文件; 6.因公出国(境)费用结算单;
7.会议纪要;
8.护照首页、护照出入境记录页;
9.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标准复印件等; 10.国际处出具的说明。 | 1.长期出国(境)是指三个月以上;
2.确需借款的,办理借款手续时提供长期公派留学人员出国审批表、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审核表;
3.个人国外汇款或兑换外币的,提供银行汇款凭证(如无注明外币汇率,提供付款当日银行汇率)或兑换水单;
4.购买出国(境)机票需在政府采购管理渠道购买,如无适合航班在其他渠道购买机票的,需提供政府采购管理网站价格对比或无相关机票的截图、机票、支付截图和登机牌;
5.科研经费包括使用财政科研经费;
6.报销资料重点信息需要中文翻译; 7.因公出国(境)需经外事部门备案审核;
8.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公务卡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 | 短期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三个月以内使用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公务出国(境)的支出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邀请函或会议通知; 3.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审核表;
4.因公出国(境)费用结算单;
5.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国任务批件或港澳台办审批的任务批件;
6.护照首页、护照出入境记录页;
7.交通费、住宿费及其他有效票据(注册费、签证费、防疫费)等; 8.所去国家和地区的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 | 1.短期出国(境)是指三个月以内;
2.确需借款的,办理借款手续时提供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国任务批件或港澳台办审批的任务批件、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审核表;
3.个人国外汇款或兑换外币的,提供银行汇款凭证(如无注明外币汇率,提供付款当日银行汇率)或兑换水单; 4.购买出国(境)机票需在政府采购管理渠道购买,如无适合航班在其他渠道购买机票的,需提供政府采购管理网站价格对比或无相关机票的截图、机票、支付截图和登机牌; 5.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因公临时出国(境)需要经过财政审核;
6.报销资料重点信息需要中文翻译; 7.因公出国(境)需经外事部门备案审核;
8.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公务卡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长期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三个月及以上使用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公务出国(境)的支出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邀请函; 3.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审核表; 4.长期公派留学人员出国审批表; 5.访学协议书或其它批复文件; 6.因公出国(境)费用结算单;
7.会议纪要;
8.护照首页、护照出入境记录页; 9.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标准复印件等; 10.国际处出具的说明。 | 1.长期出国(境)是指三个月以上;
2.确需借款的,办理借款手续时提供长期公派留学人员出国审批表、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审核表;
3.个人国外汇款或兑换外币的,提供银行汇款凭证(如无注明外币汇率,提供付款当日银行汇率)或兑换水单;
4.购买出国(境)机票需在政府采购管理渠道购买,如无适合航班在其他渠道购买机票的,需提供政府采购管理网站价格对比或无相关机票的截图、机票、支付截图和登机牌;
5.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因公临时出国(境)需要经过财政审核;
6.报销资料重点信息需要中文翻译;
7.因公出国(境)需经外事部门备案审核; 8.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公务卡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30213 | 维修(护)费 | 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含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 设备维修维护费 | 零星日常修理费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 3.维修清单。 | 1.委托政府采购中心或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招标采购的,提供相关招标结果公告及采购合同;校级统一采购或校级小额采购的,提供成交结果公告及采购合同;
2.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公务卡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公共设施维修维护费 | 工程类维修(护)费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及明细; 3.工程决算或维修清单;
4.工程验收单。 | 1.委托政府采购中心或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招标采购的,提供相关招标结果公告及采购合同;校级统一采购或校级小额采购的,提供成交结果公告及采购合同; 2.报销维修费需在发票上注明费用明细,未在发票上注明费用明细的,提供税务系统开具的清单;
3.根据合同预付工程维修款的,提供相关合同和维修工程进度款支付情况;
4.采购预算内、超合同价款10%以内的工程维修,签订补充协议,提供经审计部门审核的超合同价款清单; 5.合同订立限额以上的工程维修支出,需经过审计部门审批; 6.报销摘要应注明维修工程项目名称及内容。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
网络运行维护费 | 日常网络运行维护费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及明细。 | 1.委托政府采购中心或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招标采购的,提供相关招标结果公告及采购合同;校级统一采购或校级小额采购的,提供成交结果公告及采购合同;
2.报销摘要应注明维修项目名称及内容;
3.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公务卡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其他维修 | 零星其他维修维护费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及明细。 | 1.委托政府采购中心或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招标采购的,提供相关招标结果公告及采购合同;校级统一采购或校级小额采购的,提供成交结果公告及采购合同;
2.报销摘要应注明维修项目名称及内容; 3.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公务卡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30214 | 租赁费 | 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 房屋、土地租赁费 |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及明细; 3.合同或协议。 | 1.委托政府采购中心或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招标采购的,提供相关招标结果公告及采购合同;校级统一采购或校级小额采购的,提供成交结果公告及采购合同;
2.报销租赁费需在发票上注明费用明细,未在发票上注明费用明细的,提供税务系统开具的清单。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
设备租赁 |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及明细。 | 1.委托政府采购中心或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招标采购的,提供相关招标结果公告及采购合同;校级统一采购或校级小额采购的,提供成交结果公告及采购合同; 2.报销租赁费需在发票上注明费用明细,未在发票上注明费用明细的,提供税务系统开具的清单; 3.使用公务卡或个人银行卡结算的,提供公务卡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专用通讯网租赁 |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及明细;
3.合同。 | 1.委托政府采购中心或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招标采购的,提供相关招标结果公告及采购合同;校级统一采购或校级小额采购的,提供成交结果公告及采购合同; 2.报销租赁费需在发票上注明费用明细,未在发票上注明费用明细的,提供税务系统开具的清单; 3.网络接入服务为山西省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内规定采购服务,需通过政府采购渠道采购;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的,提供《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4.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公务卡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数据库使用租赁费 |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及明细;
3.合同。 | 1.委托政府采购中心或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招标采购的,提供相关招标结果公告及采购合同;校级统一采购或校级小额采购的,提供成交结果公告及采购合同;
2.报销租赁费需在发票上注明费用明细,未在发票上注明费用明细的,提供税务系统开具的清单。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
服装类租赁 |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及明细; 3.情况说明。 | 1.报销租赁费需在发票上注明费用明细,未在发票上注明费用明细的,提供税务系统开具的清单;
2.情况说明应注明服装租赁用途;
3.使用公务卡或个人银行卡结算的,提供公务卡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其他 | 计算机机时租赁等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及明细。 | 1.报销租赁费需在发票上注明费用明细,未在发票上注明费用明细的,提供税务系统开具的清单; 2.使用公务卡或个人银行卡结算的,提供公务卡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30215 | 会议费 | 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赁费、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设备租赁费、线路费、电话会议费、技术服务费、软件应用费、音视频制作费等。 | 住宿费 | 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会议费审批表(含预算);
3.会议费决算表;
4.会议通知;
5.参会人员签到表; 6.税务发票及明细清单。 | 1.会议通知应包含会议日程;
2.如无法提供签到表的,应由举办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名单,名单中需包含:参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
3.与其他单位合作承办会议的,提供相关协议(合同)等资料;
4.会议期间租车应选择学校招标的租车公司;
5.会议举办地点应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可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入围服务库-商务服务—会议服务”模块或“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meeting.mof.gov.cn/)”线上查询入围的会议服务供应商。 6.单次或批量金额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会议服务,须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选择入围供应商;未达到限额标准的,可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自行选择; 7.报销住宿及餐费,需提供定点酒店出具的注明人数的明细;
8.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伙食费 | 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费 |
文件资料印刷费 | 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费文件资料印刷等费用 |
会议场地租用费 | 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会议场地租用费 |
交通费 | 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市内租车等交通费 |
专家劳务 | 会议期间按规定发放给专家的报告费、咨询费和劳务费等 |
其他 | 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办公用品、医药费、同声传译翻译费、设备租赁费和税费等 |
30216 | 培训费 | 反映出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 住宿费 | 培训期间参训及工作人员发生的住宿费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培训费审批表(含预算);
3.培训费决算表;
4.培训通知; 5.参会人员签到表;
6.培训酒店询价、比价清单; 7.税务发票及明细清单。 | 1.培训通知应包含培训日程;
2.如无法提供签到表的,应由举办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名单,名单应包含:参培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 3.与其他单位合作举办培训的,提供相关协议(合同)等资料; 4.培训期间租车应选择学校招标的租车公司;
5.培训酒店询价、比价清单应包含价格、设施服务等对比,注明选择该酒店的原因; 6.报销住宿及餐费,需提供定点酒店出具的注明人数的明细; 7.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伙食费 | 培训期间参训及工作人员发生的伙食费 |
资料费 | 培训产生的资料费 |
场地租用费 | 培训期间产生的场地租用费 |
设备租用费 | 培训期间产生的设备租用费 |
基地建设费 | 培训基地建设费 |
交通费 | 培训期间产生的交通费 |
师资费 | 培训期间聘请师资抽壳发生的讲课费、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
其他 | 培训期间产生的医药、保险等费用 |
交流培训费 | 教职工参加线上或在常驻地交流培训的费用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培训通知; 3.税务发票。 | 1.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进修访学费 | 校际间进修、访问的培训费等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相关进修、访问文件; 3.正式票据。 | 1.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 公务接待餐费 | 非外宾公务接待产生的餐费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公函或电话等通知记录;
3.税务发票及明细清单;
4.公务接待审批单;
5.公务接待清单;
6.如有交通费,则提供相应交通费发票。 | 1.公务接待审批单应一事一单、一事一结; 2.报销摘要应注明来访人员人次及来访事由; 3.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公务接待住宿费 | 非外宾公务接待产生的住宿费 |
交通费 | 非外宾公务接待产生的交通费 |
外宾接待费 | 外宾接待产生的餐费、住宿费及交通费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及明细清单; 3.邀请短期国(境)外专家来访申请表; 4.国(境)外来访接待清单;
5.国(境)外来访接待接待审批单。 | 1.公务接待审批单应一事一单、一事一结;
2.报销摘要应注明来访人员人次及来访事由; 3.外宾接待由外事部门审核;
4.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等方面的支出。 | 教学实验材料 | 使用学校预算经费购买的实验材料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及相关明细; 3.材料入库单。 | 1.费用明细未在发票上注明的,提供税务系统或供货单位开具的清单;
2.使用公务卡或个人银行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科研试验材料 | 使用校外科研经费购买的试验材料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及相关明细;
3.材料入库单。 | 1.费用明细未在发票上注明的,提供税务系统或供货单位开具的清单; 2.使用公务卡或个人银行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医疗耗材及药品 |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及相关明细; 3.材料入库单。 | 1.费用明细未在发票上注明的,提供税务系统或供货单位开具的清单;
2.使用公务卡或个人银行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体育用品 | 消耗性体育用品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及相关明细;
3.材料入库单。 | 1.费用明细未在发票上注明的,提供税务系统或供货单位开具的清单;
2.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或个人银行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资料费 | 思政宣传类资料或取得的其他资料等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及相关明细;
3.材料入库单。 | 1.费用明细未在发票上注明的,提供税务系统或供货单位开具的清单;
2.发给个人学习、宣传的资料,需提供发放名单;
3.使用公务卡或个人银行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教材讲义费 | 教材、教师指导用书等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及相关明细;
3.材料入库单。 | 1.费用明细未在发票上注明的,提供税务系统或供货单位开具的清单;
2.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后勤低耗品 | 后勤低值消耗品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及相关明细;
3.低值易耗品入库单。 | 1.费用明细未在发票上注明的,提供税务系统或供货单位开具的清单;
2.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专用服装 | 特定用途的服装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及相关明细;
3.材料入库单。 | 1.费用明细未在发票上注明的,提供税务系统或供货单位开具的清单; 2.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食堂材料 | 食堂或幼儿园购买的食材等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及相关明细;
3.材料出入库汇总表。 | 1.费用明细未在发票上注明的,提供税务系统或供货单位开具的清单; 2.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
其他专用材料 | 上述以外的专用材料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及相关明细;
3.材料入库单。 | 1.费用明细未在发票上注明的,提供税务系统或供货单位开具的清单;
2.使用公务卡或个人银行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30226 | 劳务费 | 反映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咨询费、评审费等。 | 外籍专家费 | 外籍专家费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校外人员劳务申报表;
| 1.情况说明应包括:提供劳务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和发放的劳务标准。 | 1.发放至本人银行卡。 |
临时工工资 | 单位聘用的临时人员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校外人员劳务申报表;
2.考核情况说明。 | 1.情况说明应包括:工资标准及变动原因。 | 1.发放至本人银行卡。 |
研究生三助酬金 | 助研、助教、助管补助 | 1.完成审批程序的学生酬金发放表;
2.情况说明。 | 1.情况说明应包括:提供劳务时间、劳务事项和发放标准。 | 1.发放至本人银行卡。 |
讲座、报告酬劳 | 专家报告(讲座)费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校外人员劳务申报表;
2.山西师范大学学术报告登记表。 | 1.提供税务发票的,填写报账单据封面。 2.涉外人员需经外事部门审核,外事部门官网下载外籍专家讲座审批表。 | 1.发放至本人银行卡。 |
监考评卷费 | 教职工监考、评卷的劳务费 | 1.完成审批程序的劳务申报表; 2.情况说明。 | 1.情况说明应包括:提供劳务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和发放的劳务标准。 | 1.发放至本人银行卡。 |
评审费 | 评审费 | 1.完成审批程序的劳务申报表; 2.情况说明。 | 1.情况说明应包括:评审时间、内容、意见、结果和评审费发放标准。 | 1.发放至本人银行卡。 |
论文答辩酬金 | 研究生论文评阅、答辩劳务费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校外人员劳务申报表;
2.研究生院同意答辩通知; 3.论文答辩需提供预算表、决算表、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审核及答辩安排表、学位论文校外专家评审结果及答辩意见表; 4.论文评阅需提供专家评阅表; 5.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答辩费用汇总表。 | 1.发放论文答辩费的,提供经研究生院审核过的答辩委员会名单和答辩学生名单;
2.发放论文评阅费的,提供学生论文专家评阅表。 | 1.发放至本人银行卡。 |
稿酬及翻译费 | 稿酬 | 1.完成审批程序的劳务申报表; 2.情况说明。 | 1.情况说明应包括:稿酬发放的劳务标准及依据。 | 1.发放至本人银行卡。 |
特聘教授劳务 |
| 1.完成审批程序的劳务申报表; 2.特聘教授签订协议书;
3.情况说明。 | 1.情况说明应包括:依据协议,特聘教授的工作完成情况、考核结果、发放依据。 | 1.发放至本人银行卡。 |
咨询费 | 专家咨询费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校外人员劳务申报表;
2.相关说明。 | 1.情况说明应包括:咨询时间、地点、原因、内容、方式、结果和标准。 | 1.发放至本人银行卡。 |
学生劳务费 | 学生劳务费 | 1.完成审批程序的学生人员劳务申报表;
2.相关说明。 | 1.情况说明应包括:提供劳务时间、劳务事项和发放标准。 | 1.发放至本人银行卡。 |
其他劳务 | 科研劳务费 | 1.完成审批程序的劳务申报表; 2.情况说明。 | 1.情况说明一般应包括:提供劳务时间、劳务事项和发放标准; 2.发放科研野外作业劳务费的,还需提供包括雇佣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劳务事项、发放标准、劳务时间的签收单据; 3.发放校内科研劳务费的,还需提供科研管理部门盖章的公示结果。 | 1.发放至本人银行卡。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 科研协作费 | 科研经费外转、划拨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划转合同、协议或文件依据; 3.正式票据。 | 1.课题经费划拨协议,需科研主管部门审核签字。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
项目合作费 |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项目合作合同、协议或文件依据; 3.税务发票及明细。 | 1.无文件依据的项目合作需订立合同、协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
委托测试费 |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及明细。 | 1.报销委托测试费需在发票上注明费用明细,未在发票上注明费用明细的,需提供对方单位出具的清单;
2.使用公务卡或个人银行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或个人银行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知识产权事务费 | 专利费、专利年费、知识产权事务费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专利证书以及专利缴费通知书; 3.税务发票及明细。 | 1.仅横向经费可以报销知识产权事务费;
2.使用公务卡或个人银行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或个人银行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函授建站费 | 函授站委托培养费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合同或协议;
3.函授委托培养费结算单;
4.函授委托培养费结算通知; 5.学校办学许可证; 6.学生名单: 7.税务发票及明细。 | 1.函授建站费付款金额需经财务部门收费科进行确认。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
劳务派遣服务 |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合同或协议;
3.考核情况表; 4.税务发票及明细。 | 1.涉及人员、工资变动需提供相关会议纪要。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
视频制作费 | 委托外单位进行的视频制作及加工费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及明细。 | 1.明细需提供视频录制标准、清单及计价依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
其他 | 上述以外的委托业务费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及明细。 | 1.明细需提供清单及计价依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 燃料费 | 公车加油、充电等费用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 | 1.公车加油的,使用公务卡结算;
2.公车加油需在定点单位加油;
3.公车报销燃料费需注明车牌号和行驶公里数; 4.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维修费 | 公车维修、保养费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及维修清单。 | 1.公车维修应注明车牌号;
2.公务用车维修需在定点单位进行维修保养; 3.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过桥过路费 |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 | 1.公车过桥过路费应注明车牌号;
2.公车不得报销在景区饭店等地费用; 3.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保险费 |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 | 1.公车报销应注明车牌号;
2.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其他 | 公车年检、停车费等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 | 1.公车年检、停车费应注明车牌号; 2.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网约车费用。 | 交通工具租用费 |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 | 1.公务租车应选择学校招标的租车公司,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申请单》《汽车租赁服务结算单》,应明确租车时间和费用标准; 2.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公务卡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其他 | 网约车费用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及行程单; 3.出行事由。 | 1.报销市内交通费需提供行程单,并注明公事事由;
2.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30299 |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 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离休人员特需费、残疾人人就业保障金。 | 行政赔偿和诉讼费 |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赔偿文件或诉讼费通知单;
3.正式票据。 | 1.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协会等会员费 | 协会会员费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正式票据。 | 1.使用公务卡或个人银行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或个人银行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专家来访费 | 邀请校外专家来校访问费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交通费票据; 3.住宿费税务发票; 4.邀请函或公函。 | 1.使用公务卡或个人银行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或个人银行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广告宣传费 | 学校、学院等的宣传费用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
3.情况说明。 | 1.情况说明应包括宣传事由、方式及效果;
2.使用公务卡或个人银行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或个人银行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离休人员特需费 | 解决离休人员特殊困难和必要活动开支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 3.情况说明。 | 1.情况说明应包括特需费用开支内容;
2.使用公务卡或个人银行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或个人银行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扶贫费 | 学校扶贫工作产生的费用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 | 1.使用公务卡或个人银行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或个人银行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学生医疗费 |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正式票据。 | 1.医疗费报销需经校医院进行审核; 2.使用公务卡或个人银行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个人银行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残疾人就业保证金缴费申报表;
3.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书; 4.缴纳残疾人就业保证金申请报告; 5.完税证明。 | 1.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书应按年度进行认证。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及明细。 | 1.特殊情况需提供情况说明; 2.使用公务卡或个人银行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或个人银行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31001 | 房屋建筑物构建 | 反映用于购买、自行建造办公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教学科研用房、学生宿舍、食堂等建筑物(含附属设施,如电梯、通讯线路、水气管道等)的支出。 | 办公用房 |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及相关明细;
3.固定资产入库单;
4.基建工程项目,需提供工程进度审核相关资料。 | 1.委托政府采购中心或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招标采购的,提供相关招标结果公告及采购合同;校级统一采购或校级小额采购的,提供成交结果公告及采购合同;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的,提供《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2.基建项目工程进度审核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支付表、合同(协议)、工程月进度报量申请表、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审批单、项目立项申请、重大事项与重点工作事前报备表、招标结果公告、工程进度审核报告。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
教学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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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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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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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物构建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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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 |
| 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及相关明细; 3.固定资产入库单;
4.资产管理部门集中购置办公设备,需提供固定资产验收单。 | 1.未在发票上注明采购明细的,提供税务系统开具的清单; 2.委托政府采购中心或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招标采购的,提供相关招标结果公告及采购合同;校级统一采购或校级小额采购的,提供成交结果公告及采购合同;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的,提供《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3.合同约定有质保金的,提供质保金汇款单回执复印件; 4.山西省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办公设备,应通过政府采购渠道购置; 5.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6.固定资产入库单,需加盖领用部门公章。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反应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讯费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 | 专用设备购置 | 具有专门用途的设备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及相关明细; 3.固定资产入库单;
4.资产管理部门集中购置专用设备,需提供固定资产验收单。 | 1.未在发票上注明采购明细的,提供税务系统开具的清单; 2.委托政府采购中心或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招标采购的,提供相关招标结果公告及采购合同;校级统一采购或校级小额采购的,提供成交结果公告及采购合同;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的,提供《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3.合同约定有质保金的,提供质保金汇款单回执复印件; 4.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5.固定资产入库单,需加盖领用部门公章。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31004 | 大型修缮 | 反映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允许资本化的各类设备。建筑物、公共基础设施等大型修缮的支出。 | 大型修缮 | 允许资本化的各类设备、建筑物、公共基础设施等的大型修缮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及明细。 |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
31005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反映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方面的支出。如服务器购置、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服务器购置、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及明细; 3.固定资产入库单或无形资产入库单。 |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拍照费。 |
| 公务用车购车款、车辆购置税和牌照费等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 3.固定资产入库单; 4.会议纪要及财政批复文件; 5.相关合同。 | 1.购买公车的,应有单独安排的“公车购置”预算和学校会议纪要; 2.委托政府采购中心或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招标采购的,提供相关招标结果公告及采购合同;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
31021 | 文物陈列品购置 | 反映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支出。 |
| 文物、陈列品及仿制品等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 3.固定资产入库单。 | 1.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支出 | 反映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购置支出。 |
| 土地使用权等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 3.无形资产入库单。 | 1.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
| 图书等 | 1.完成审批程序的报账单据封面; 2.税务发票; 3.固定资产入库单。 | 1.采购图书明细未在发票上注明的,提供销售单位确认的书籍明细清单(包括完整名称、数量、单价);
2.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提供线下交易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POS)签购单或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 | 1.学校银行帐户与对方单位结算; 2.公务卡或个人银行卡(限5万元以下线下或线上渠道)结算。 |
备注:
1.学校编制人员需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结算;新入职人员入职三个月内和未纳入公务卡发放范围的学校其他人员可以使用个人银行卡办理差旅费结算,提供刷卡凭证。 2.合同订立及管理按照《山西师范大学合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3.票据的报销期限原则上为当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延缓至次年6月30日,逾期未报的按无效票据处理。
4.固定资产入库标准是: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如图书和家具等),但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一般10件以上),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5.一般性公务出差不予借款;确需借款的特殊业务,经办人应承诺还款时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逾期未还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6.日常报销中,如有特殊情况,财务审核人员有权要求提供相应的情况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