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5年按照学校要求清欠学校借款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目前已近年终决算仍有部分单位在计财处欠款没有清理。此次下发2010年至2015年各单位欠款明细,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通知到欠款责任人,务必于2015年12月25日前到计财处办理还款手续。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如期还款的,需本人写出书面理由并制定还款计划,明确还款时间,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由本单位集中报送计财处。不按时还款的,计财处将按学校规定从2016年起,在本人工资或津贴中扣还,同时将影响本单位年终评优考核,借款人将被列入计财处限制借款名单。
另外,2015年12月借款应当尽快包换,确需推迟还款的,应于2016年3月前还清。
联系人:张玉风
联系电话:2051087
计 财 处
2015年12月17日